广东韶关中院开庭公审原翁源县委书记受贿案
2002年6月7日07:3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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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韶关六月六日电(记者冯昶) 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开庭审理原翁源县委书记黄福印涉嫌卖官受贿一案。
公诉人指控黄福印在担任翁源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一九九六年春至二00一年秋,先后二十六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五十二万元。其中除小部分交县委办入“小钱柜”账外,其余四十八万七千二百元占为己有。
法庭上,黄福印承认了公诉人指控的其中二十宗受贿事实,否认了另外六宗指控。黄福印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的同时,承认确实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甘愿受法律制裁。
据悉,韶关市中院近期将对此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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