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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持外地驾照超过3个月将需在暂住地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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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20:0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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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王雷鸣 邬焕庆)一些手中拿着外地驾驶证在北京长年开车的朋友该注意了,今后也许要记得去车管所换取北京驾照。根据公安部9日在此间公布的有关修改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方案,凡是在暂住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驾驶员,应当申请换领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频繁的需要,改革方案规定,在暂住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驾驶员,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小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需要在暂住地从事客、货营运的人员,应当申请换领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这样做,既为异地驾驶人员提供方便,又使其纳入暂住地驾驶证和违章记分管理范畴,减少交管部门的管理“盲区”。
目前,有关改革方案正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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