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盐城市一起涉及34名被告人,涉嫌8种罪名的特大恶势力犯罪团伙,被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悉,主犯李为华曾为该县人大代表。2000年12月案发后,李为华一案被高检院、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为华、任志法、李胜龙等34名被告人分别系射阳县和滨海县人,李为华纠集任志法、李胜龙等人于1995年秋至2001年12月期间,在射阳县六垛乡等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介绍容留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奸、诈骗等犯罪活动28起。造成他人轻伤、重伤;毁损财物价值人民币8000多元;敲诈、勒索他人现金数万元等严重后果。该案涉及被告人数及罪名之多均为该市首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袁同飞 见习记者 王海燕 严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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