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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外债余额下降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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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6日09:56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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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日前透露,到2002年6月底,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的统计口径,我国外债余额为1691.1亿美元,比去年年底的1701.1亿美元下降10亿美元。
我国外债管理长期实行严格的数量控制,最近开始采取更多的间接调控手段。国家确定中长期和年度外债规模,并合理安排外债的行业、地区、期限、币种结构,以保证足够的清偿能力。企业对外借款(包括项目融资)需经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和融资条件的审批,然后通过银行进行融资,或直接融资,并进行外债的登记、开户和还本付息、结售汇、汇兑和账户管理。短期贷款实行余额管理与控制。非居民外汇存款要纳入短期外债统计,占用银行的短贷指标。
中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需经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企业中长期外债不得超过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向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借用的国内外汇贷款要由债权人进行登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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