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产证将统一监制印发情况全面清查
2002年8月8日11:33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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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共同负责全国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制管理,并对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制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设部将统一监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书,承印产权证的印刷企业应是已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该印刷企业经建设部确定后,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目前,全国除少数几个城市外,房屋权属证书均统一由北京市印钞厂印制,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经委托到印刷单位印制房屋权属证书时,必须持有由建设部出具的委托印刷证明。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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