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收取“卫生费”綦江一老板蹲监又被罚
2002年4月29日11:05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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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介绍妇女在其旅馆卖淫,并收取“卫生费”的綦江县赶水镇人孙学善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5000元罚金。
1999年,孙学善为“振兴”其川边旅馆的生意,四处物色,寻得廖某、陈某、罗某在其旅馆卖淫。为便于管理,利益共享,孙与廖等三人达成协议:每做成一笔生意提取10元“卫生费”。此外,孙还经常充当“皮条客”,介绍他人来其旅馆嫖娼。旅馆生意一度红火。去年,綦江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将孙学善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旅馆捣毁。同年,綦江县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请公诉。日前,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并对其非法所得进行追缴。
(邹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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