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比较中鉴别司法考试的必要
2002年7月24日15:11 人民网
|
邹云翔网友的不平看起来非常之愤愤,据了解这是自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推出之后,法官检察官们全部要参加司法考试成为定论之后,在法院和检察院中常常会听到的声音。
但是这种声音怎么听起来都是一种借口。
考试是一种综合的检测。比如高考成绩一下来,有的人考出700多分,有的人却只考出350分,(这其中当然不排除应试教育的因素)那么你说哪一个人对所学知识掌握得更好呢?哪一个人会更轻松、更出色地完成下面的学业呢?一个人的成绩出色首先说明他所学习的知识掌握得好,同时说明他具备比别人更好的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心理承受力,这种学习的能力在一个人身上所起的作用,绝对不仅仅止于高考结束之时,而是会伴其一生。
用任何借口来掩饰自己专业知识掌握的水平差,听起来都是苍白的。没有时间复习一说更是可笑,它除了证明说者的懒惰不能解释任何问题。
今年的考试我也参加了,是第一次参加,而且通过了。
我没有购买指定教材,也没有像作者所说得那样去背书。作者有一句话说得很对,“凡是对于某一学科有深刻认识的人都知道,对本学科的学习在于悟,而不在于死记硬背,对本学科知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融会贯通,需要理解不同流派的不同知识,善于从不同角度来理解问题。”
法律知识的掌握是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不是会背几句法条就可以打发的事。而法官检察官们能不能依法办案究其根底还要看对法律掌握的熟练程度和对法的精神的领悟程度,名位法官们单单参考原告和被告的代理词而写出一份寥寥数字的判决书的时候没有为自己的知之甚少感到汗颜吗?为什么这么判,不是单单几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第某某条”就可以万事大吉的,为什么国外英美法系的法官可以写出洋洋十几篇的判决书,可以深入细到致地剖析法理、引用判例?没有一定的知识沉淀是不可能达到这种水平的,国内法官的素质低也就低罢,偏偏还不承认,还不肯提高自己。
司法考试是全面提升法官检察官素质的考试,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大进步,这个制度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难受,但却会让更多打官司的老百姓们更加信服。
顺便说一句自己的考试感受,今年的试题除了法理比较抽象,国际法部分离日常生活远一点之外,其他部分确确实实出的只是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如果我们的司法人员连这些基本都搞不清楚的话,我无话可说!
(网友:赵赵)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