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宗 记者王骞
出售房屋时言之凿凿两部电梯皆为进口主机、中外合资企业所造,业主入住后却发现电梯主机“国籍”不对,32名业主遂将卖房子的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告上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南房集团按约更换两部电梯,南房集团不服又把官司打到了市二中院。日前,市二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1998年初,本案的32名业主入住商品房后,电梯屡屡发生故障,使32名业主对电梯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经有关部门的测试证明,两部电梯主机是国产的。32名业主为要求更换电梯,并赔偿人民币120万元,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南房集团更换电梯,对32名业主要求的赔偿诉请,未予支持。二审中,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