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移动电话入考场 江西一考生被判舞弊
2002年7月10日05:39 人民网
|
本报讯 7月8日的高考中,江西省赣州市的一名艺术类考生,由于在考试开始前未按规定交出随身携带的手机,在考试将结束时被监考人员发现,被判考试舞弊取消单科成绩。这是今年江西5730个高考考场中因未交出手机惟一被判作弊者。
江西省规定,任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纪律后,对拒不交出通信工具的考生作舞弊处理。此外,为防止考场外的人提前获知考试内容,规定考生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后,必须在考点指定场所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严禁任何人在考点门口10米内停留或打电话。江西省教育厅、省高招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措施为确保今年高考公平、公正进行发挥了作用。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记者周伟)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