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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兴玲等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分子在贵阳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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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26日17:1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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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6月26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一批运输、贩卖毒品案进行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蒋兴玲等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宣判词中称,2002年11月,罪犯蒋兴玲将总重量为8930克的12块海洛因交给范某某,并约定运到广州交货后付给运费30万元。蒋兴玲到达广州后因不能支付事前承诺的运费,范某某拒绝交付毒品。随后双方在贵阳达成协议,范某某同意由蒋兴玲等出具30万元运费的欠条后交货,蒋兴玲在出具欠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蒋兴玲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部分财产。一审宣判后,蒋等不服,提出上诉。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静等22名罪犯被分别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另有黄启红等3名罪犯被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和死刑。(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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