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研究生学历的原仙居县委书记陈根福,现年45岁,已做了五六年的县级领导干部,在外人眼中他的仕途无疑是光明的。但让人们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样一个高学历干部竟是一个“卖官”的贪官。 昨天,陈根福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追缴其收受的贿赂款13.58万元,上缴国库。 1997年1月,陈根福开始任仙居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年3月任中共仙居县委书记,当年9月任台州市黄岩区委书记。直到今年7月30日,他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人们才知道这个看上去颇有才华的县官,背后竟然一直在到处“卖官”收钱。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1998年春节至去年,陈根福先后3次收了仙居县一建筑公司经理应某所送的7万多块钱,并帮助应某的公司承接一个度假村工程,及为应某的表弟调动工作等。 期间,陈根福帮助仙居某宾馆总经理朱某进行职级调整,先后4次收了3万元“感谢费”;帮助提拔周某为仙居某局副局长,收了8000元;在1999年收了仙居某公司经理的陈某5000元后,次年下半年就帮忙对陈进行了提拔。 “卖官”收钱,对陈根福来说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而他的收钱渠道自然也不止于此。他利用职务便利,提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为仙居某厂以土地折价还贷一事进行协调,还帮助该厂向县财政贷款500万。而他自己也先后3次得到了该厂厂长胡某为求得领导支持表示感谢的2万元贿赂。(本报记者朱海兵 通讯员田平 实习生林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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