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内容的说明 一、考生必须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是:经规定的区县招办资格审查后,到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已于近期陆续开始,各校时间不尽相同,具体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内容,考生需向所报考的院校直接咨询,也可登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考资讯”网站(网址为https://www.zhaokao.net)或查阅相关报纸。经招生院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履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文化考试的报名手续于5月10日至5月20日到原资格审定的区县招办办理。 二、报名程序 报考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的考生报名时需经过四个步骤: 第一步:到区县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区县招办赋予考生号的介绍信。符合报考高等艺术院校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开具介绍信,到规定的区县招办(应届生到学籍所在区县招办、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区县招办、在职职工到单位所在区县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区县招办为具备资格的考生开具含有考生号(考生号为14位)的介绍信。 第二步到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持区县招办开具的介绍信到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可根据情况报考一所或多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区县招办也可为其开具一个或多个含有考生考生号的介绍信,但每位考生有且只有唯一的考生号。报考同一院校不同专业的,可持一封介绍信报考。 第三步向招生院校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各招生院校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须加盖招生院校钢印。考生需向招生院校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 第四步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考生接到高等艺术院校签发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后,并不等于就能直接参加文化考试,必须于5月20日前持“文化考试通知单”、户口册、身份证到原赋予考生号的区县招办办理文化统考手续,其他区县招办不予受理。不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者不准参加文化统一考试。 三、考试办法 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办法等由招生院校确定(详见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考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要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招生院校规定的证件参加专业考试。 履行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我市艺术类考生,于7月7日至7月8日持“两证一码”(考生证、身份证、考试专用条形码),到指定考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四、考生可两次填报志愿 第一次:5月10日至20日考生在规定区县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同时,填报高等艺术院校本科院校(含外地和本市)和外地高职高专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为其签发“文化考试通知单”的院校和专业。考生没有参加过院校的专业考试或虽已参加某校的专业考试,但未接到院校签发“文化考试通知单”的不能填报志愿。 第二次:第一次报考的院校未被录取或已被录取而不愿就读的考生,可于8月中旬填报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五、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考生还可兼报普通高等学校 报考艺术院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还可以兼报同科类的普通高等院校(系科)。其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工作,与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相同。若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的录取,按普通高等院校的录取办法和标准执行。 六、艺术院校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我市艺术类本科、高职高专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分别按我市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师范院校艺术系、艺术院校师范类专业及史论、编导专业的本科、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高职高专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类别的艺术类本科、高职高专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六十。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具体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可适当降分录取。 七、艺术院校录取顺序和办法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的录取工作从艺术类院校文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日起陆续开始,按照先本科、外地高职高专、本市高职高专(本市高职高专在8月中旬第二次填报志愿后)的顺序录取。 录取办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不同于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艺术类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或按专业和文化成绩的加权值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考生详见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 八、艺术院校招生计划的特点 普通高等艺术学校的招生计划与其他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有所不同。绝大多数艺术院校不设分省市的招生来源计划(即不具体安排各省市的招生人数)。近几年在天津招生的艺术院校(系科)中,只有部分天津市的市属院校有固定的在津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的生源情况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部委属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根据全国各地报考该院校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参照学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九、2002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考试的变化 1、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确定。以往报考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录取时作为参考;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而今年报考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的考生,其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确定,也即无论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其数学成绩都有可能计入总分,或不计入总分,考生可查阅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向招生院校咨询。 2、天津卷和全国卷均为3+X 2001年,我市实行天津卷和全国卷并存,天津卷为3+X ,即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天津卷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天津卷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全国卷为3+2,其中全国卷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全国卷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今年我市仍实行天津卷和全国卷并存,但天津卷、全国卷均为3+X,即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天津卷、全国卷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天津卷、全国卷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 3、报考条件较往年有所放宽 我市考生报考2002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身体健康;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一些招生院校或专业可能对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如年龄、婚否等),考生可从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上查询,再根据情况报考。 4、两次填报志愿,准予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高等学校,增加了考生的录取机会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的录取顺序是本科及外地高职高专院校先录取,8月中旬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考生,通过院校的专业考试后,既可填报已通过专业考试的艺术院校,又可兼报普通高等学校。这为那些有一定专业基础,文化成绩又较好的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增加了录取机会。 2002-02-26 稿件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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