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提至1000元 北京加大力度惩处破坏绿化行为
2002年5月31日10:5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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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提高了罚款处罚标准和园林赔偿标准,其中,对在草坪或者花坛内堆物堆料行为最高罚款由原来200元提高到1000元;对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行为最高罚款由原来20元提高到50元。
据《北京日报》消息,近几年来,北京市侵占绿地、污染绿地、擅自砍伐、损坏设施等破坏绿化的违法案件有上升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规定的罚款处罚标准过低。
新《办法》规定,建设工地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在30日内,未将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拆除,未将绿化用地清理干净的,责令改正,并处每日每平方米5角罚款,而原《办法》只做每平方米2角至5角的罚款。
按照新《办法》规定,就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的、以及在绿地或者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位的、在草坪或者花坛内堆物堆料的,将被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原《办法》最高罚款为200元。此外,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的、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钉拴刻画树木和攀折花木的,将被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原《办法》最高罚款为2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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