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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停车场 多收费还振振有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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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8日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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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叶枫报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驾车出行的人们越来越多,这些人得经常和停车场打交道,可不少违规收费的停车场让开车的人不知不觉地遭受了经济损失。昨日,沈阳市物价检查所兵分两路对全市商场明码标价的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了节前检查,记者随同检查发现,一些停车场按规定应每车收费一元钱,却擅自收两元钱。而消费者竟然不知道自己应该缴纳多少停车费。检查人员将违规者登记备案准备依法处罚。
当日上午,检查人员来到停车场较多的中华路地区,在与联营公司北面隔路相望的一个停车场,检查人员竟然没有找到应该佩戴标牌的收费员。这时,一辆面包车开到停车场停下来,一个穿羽绒服的小伙子立刻走到车前收费。记者看到,这个小伙子没有佩戴收费人员的胸卡,他向司机收取两块钱停车费,司机没有任何疑义将钱交给他。身着制服的检查人员走上前出示了证件后,告诉他19座以下的小型车按规定应收费一元钱,收费员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胸卡,停车场应悬挂收费价格的公示板,这些规定他都没有执行,检查人员责令他退回多收的一元钱。这个收费员不但没有执行检查人员的指令,还理直气壮地说,收费标准每辆车两块钱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平区车辆管理处规定的,而且给他们的发票都是两元钱的,他不知道还有别的规定,车管处要求收多少就必须收多少。他还说他是临时替班的,所以没有佩戴胸卡。
检查人员告诉他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如果他的主管部门违规收费也要处罚该部门,并责令他当场退回多收的费用。
收到一元钱退款的司机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应该交多少停车费,每次到这儿停车都交两元钱。另一位司机也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收费规定,每次让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违规收费者严厉处罚。
在附近的另一停车场,收费人员也对检查人员说,小车收费两元钱是和平区车辆管理处规定的,也没有给他们一元钱的收费发票,检查人员发现这个情况后,找到了和平区车辆管理处的一位郑姓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她知道政府的收费规定,但现在什么都涨价,所以私自规定停车费涨价。她也表示,立刻执行政府收费规定,并向消费者提供一元钱的收费发票。
另外,在昨日的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北市场超市“大卖场”的价签不规范,降价价签没有写明原价和降价的原因,其表明“特价”的商品不知道特在什么地方。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介绍,市场上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问题比较严重,对此国家已经决定要在全国范围内整治商品明码标价问题。沈阳将在两年的时间内,对明码标价问题彻底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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