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鸡奸杀害男学生 变态凶犯伏法(图)
2002年4月24日09:09 河南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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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明被押回康乐。
千里缉凶—康乐“3·01”凶杀案侦破纪实
2002年3月15日,当民警押解着马伟明回到康乐县城时,谁都没想到眼前这个人,竟是一起前所未闻的鸡奸杀人案的凶手。
康乐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继录告诉记者,这种性质的案件在康乐县还是第一次。而这一天对康乐县公安局的民警们来说,却是一个值得骄傲和自豪的日子。奋战了6个昼夜后,他们终于将杀害学生牟永明后窜逃的凶手马伟明抓获。
接到报案
2002年3月9日下午2时,康乐县公安局景古派出所接到两名乡政府干部报案:“在景古河滩发现了一具被掩埋的无名尸。”
接报后,正在景古派出所检查工作的县公安局教导员赵得荣一面立即组织民警赶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先期调查处置工作;一面向正在出差的局长古永安进行了汇报,古局长接报后,电话指示副局长陈继录带领刑二队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展开勘验现场的工作。
现场位于景古乡杨家河河滩,一具无名男尸被掩埋于沙土之中,右腿和右手暴露在沙土外。男尸上身穿花色线衣,下半身裸露,身高1.69米,皮肤苍白,表情扭曲,臀部有少量白斑,根据死者头部呈多处开放性、粉碎性颅骨骨折等迹象,确定死者为颅脑损伤骨折而死亡,死亡时间为5天以前。
显然,这是一起恶性凶杀案。
根据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得知:死者名叫牟永明,现年15岁,系康乐二中初一学生,家住普巴乡牟家窑村,租住在景古街道。
康乐县公安局局长古永安、教导员赵得荣和副局长陈继录决定立即成立专案侦破组开展工作,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议。
在案情分析会上,经大家讨论初步认为:1.死者是一名学生,有同学间产生矛盾、报复杀人的可能性;2.现场距杨家河村村民住宅不足100米,周围有明显的自行车车轮痕迹,留有用铁锨掩埋尸体的痕迹,说明凶手为本村或附近村子的人的可能性比较大;3.根据死者下半身裸体,臀部有少量精液斑,死者有被“鸡奸”的可能,说明凶手平时行为不端,作风不正;4.由于发案距报案有一段时间,凶手可能已经潜逃。
根据以上情况,专案组将警力分为两组:一组由刑二队队长李国涛和指导员马永福带领,调查走访死者的同学和教职工以及与死者有矛盾的人。
二组由刑一队队长杨仲福和景古派出所所长赵廷庭负责调查走访杨家河和邻村平时有劣迹的人。展开调查
经查证,死者平时人缘很好,品学兼优,是初一(2)班的班长。近日并未与他人发生过矛盾,牟永明2月28日到学校报名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经过专案组全体民警一夜的调查,案情毫无进展。
3月10日上午,专案组根据实际情况又重新调整警力,对有上百户人家的杨家河村挨门挨户的调查,看是否近期有外出和行为可疑的人。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线索断断续续地收集上来。据一村民反映,正月十八(3月1日)凌晨2时许,他看见一年轻人推着自行车和一身背书包的男孩从二中门口向河滩方向走去。11日,另一村民报称:正月十八凌晨3时左右,“我从一村民家喝完酒回家,走到康某家门口时,碰到本村村民马伟明,看到他神色慌慌张张,当时我问了一句:‘你这时候到这里干啥着呢?’马伟明说:‘我到老康家借个铁锨。’我当时没有在意,就回家了。”
根据这条线索,民警们迅速赶到马伟明家,对其家人进行询问,当问及马伟明的去向时,其父马登科和母亲虎英秀异口同声地说:“我儿子正月十六就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调查的同时,侦查人员小王还在其家大门门扇上发现少量血迹。
为证实马伟明父母是否说了实话,侦查员经过对村上其他人的调查证实,马伟明正月十七还在村上,况且以往外出打工都是大伙一块出发,而这次他没有向任何人打招呼就独自外出了。根据以上种种迹象,3月11日下午,专案组决定对马伟明的父母进行依法传讯。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和说服教育下,其父马登科终于承认儿子马伟明就是杀害学生牟永明的凶手,并且已经潜逃。
缉拿真凶
一张围捕大网随着案情的明晰而悄然撒开了。
3月12日,专案组分为3组奔赴甘南、卓尼、临潭、临洮、兰州、武威等地其亲戚家中和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追捕。
3月13日,由刑二队队长李国涛带领民警吴彦东、马哈清、杜春声顺着线索追踪到兰州铁路新村市场其姨母家时,从其姨父李某处了解到马伟明到过他家,要了武威另一姨母的电话及地址,可能已经逃往武威。
有了嫌犯的下落,民警们信心百倍,他们于14日驱车赶往武威市,在武威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将正在熟睡的犯罪嫌疑人马伟明抓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马伟明开始矢口否认。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斗智,马伟明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真相大白
3月1日凌晨,皎洁的月光照在景古街道上,村里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凌晨1时许,牟永明突然从睡梦中惊醒,没有钟表,他看见窗外亮晃晃的,以为天已经亮了。他想自己是班长,上学的第一天应该早点到学校值日,心情激动的他再也难已入睡,就起了床,一番漱洗后,赶紧背起书包往学校走去,可到学校门口,大门却紧锁着,喊也没人答应,正在纳闷之时,正好碰到了从邻村喝完酒后推车回家的马伟明。平日里就吊儿郎当的马伟明这时突然耍起了二杆子,他对着牟永明大声说:“我是刚调到派出所来的,正查夜呢,这么晚了你在这干啥,走,到河坝里说清楚。”说完还在牟永明的胸部捣了两拳,牟永明连惊带吓,跟着马伟明就到了河滩,马伟明说:“你把你今天干的事都给我写下来。”年少的牟永明被吓坏了,他顺从地坐在一块石头上,从书包中取出纸笔,认真地写着。这时马伟明眼见四下无人,便起了邪念,平日在录像厅里看到的东西又晃在他的眼前,邪心陡起的他弯腰捡起一块石头,威逼着牟永明脱掉裤子,将其暴力“鸡奸”……
吓得浑身发抖的牟永明乘着马伟明不注意,提起裤子起身逃跑,马伟明一看牟永明逃跑,将握在手中的石头狠狠地向牟永明扔了过去,可怜刚跑出几步的牟永明,被马伟明扔来的石块砸倒在了河滩上,马伟明又扑过去,骑在牟身上用石头朝牟的头部狠击数下,鲜血立时从牟永明的头上流了出来。早已泯灭人性的马伟明此时却坐到地上抽了一支烟,过了一会儿,他见牟永明不起来,就扯起牟的双腿将他拖到水中,还是不见其动静,马伟明这才慌了手脚,连忙跑到邻近的康某家借铁锨,没借着,他又推着自行车回到家中,对家人说了自己杀人的事,拿上铁锨返回现场,将尸体掩埋后,带上父亲给的250元钱和几件衣服潜逃了。
从此,马伟明便开始了他亡命天涯的生活,四处躲藏,惶惶不可终日。
3月1日早晨7时,他从五户乡丁滩村乘车到达兰州,在小西湖某旅社住了一晚后,第二天到姨母家打听到武威姨母家的地址后,又潜逃至武威市,找到在武威市区打工的姨母,经姨母介绍,进入一家饭馆洗碗。
可他还是感到四处都充满了危险,内心深处始终潜藏着驱之不去的恐惧,干了7天后,他离开饭馆到市区游荡了5天,在害怕、侥幸中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精神时时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
14日晚10时,他又潜回到武威市金塔乡金塔村的姨母家,刚刚进入梦乡,就被神兵天降般的公安民警一举抓获。
15日下午3时,一阵清脆的鞭炮声响彻县城,人们夹道欢迎从武威抓获杀人凶手马伟明的民警凯旋归来,人们用赞许的目光迎接着这些立下功劳的民警,而马伟明的父母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至此,这起凶杀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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