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如果经常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那么还有谁能放心来投资兴业?28日上午,在全省治理暴力抗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周本顺强调指出,对各类暴力抗法事件一定要加大惩处力度,该判刑的要判刑,该拘留的要拘留;对搞地方保护、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绝不能手软,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近年来,我省法院执行中暴力抗法事件逐年增多,其手段发展到不计后果的地步。有的不惜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有的非法绑架、限制执行人员人身自由;有的用土制枪炮、自制炸弹袭击执行人员;有的用翻斗车追撞执行车辆;有的将执行人员打伤,从高楼上抛下等等。尽管如此,许多事件却因多方原因没能及时处理,在近三年144起暴力抗法事件中,未处理的就有68件,占48%。大量暴力抗法事件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长了违法犯罪。 此次治理专项行动将首先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入手,要求各级法院不仅要舍得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配置到执行队伍中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治理暴力抗法督查制度,对暴力抗法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在两个月内上报查处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也应报进展、原因和打算。其次,各级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9个月,主要集中查处2001年以来尚未处理的暴力抗法事件。 (记者 张志强 通讯员 胡杰 周康康 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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