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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老师骗取好处费3万 学生被迫去打工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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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7日02:48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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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谢德良 通讯员索娜)北京某艺校老师先后收取学生“好处费”3万元,一位学生为给他“好处费”,不得不在济南打工。昨天,该老师被海淀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
去年9月,北京某艺校老师程某决定对学生实施“捞钱计划”。他悄悄“透露”给学生,他和各大军区歌舞团领导熟悉。如果谁愿意,他就可以把谁弄进部队深造,学生们听后纷纷向程某交纳“好处费”。
到济南后,程某便带三名学生到济南歌舞团面试。在他的安排下,学生们接受了一名考官的考核。实际上,这名考官真实身份是程某的同学。简单阴谋骗取了学生的信任,程某更加猖狂,他又以拉关系为名要求每人再交1万元。拿到钱后程某从三名被骗学生面前消失。
有一名学生被骗完身上的钱,不得不在济南打工,然后挣路费回家。三名学生发现被骗后,便向学校保卫处报了案。去年11月12日,程某落网。
热水袋烫坏买主消费者法院维权
信报讯(通讯员范士鹤)张某本想买个热水袋来取暖,却不料被其烫伤,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经营者赔偿。昨天,顺义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去年11月26日,张某从庄某父子经营的个体超市购买了一条热水袋。当晚8时许,热水袋在张某之子张乙被窝里破裂,致使张乙左大腿、左前臂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张乙烫伤程度为11级。张某找庄某论理,反被告知让其找生产厂家索赔。张某申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协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决定终止调解。无奈,张乙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庄某父子赔偿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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