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取消或调整603项,精简幅度达35.4%。这是广东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东时发表的着力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增创新优势,更好发挥排头兵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举措。 转自搜狐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从2001年10月开始,省政府在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过一年多努力,省政府完成了对49个省直单位的163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转自搜狐 据统计,经过清理审查,省政府决定保留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的1102项,占64.6%;取消或调整603项,占35.4%,其中取消318项,下放市、县级管理132项,转移54项,不列为行政审批事项、转为正常管理99项。 转自搜狐 据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合审查办公室介绍,此次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五项原则,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力在以下方面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了318项不合时宜的审批事项;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108项审批事项的管理方式改为核准管理方式;将54项涉及个人技术资格和企业技术资格、资质的考核和认定事项,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向地市、县下放了132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属地管理;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理顺了10项省直审批事项;对有额度和指标限制或属于资源性、垄断性的开发和经营权的审批事项改为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管理。 转自搜狐 据悉,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不但精简了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理顺了省市政府间和省级部门间的关系,规范了审批行为,而且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加大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 转自搜狐 目前,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将转向清理审查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上来。省联审办正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进一步清理省直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研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创新审批方式的办法。 转自搜狐 作者:记者陈韩晖 通讯员李兴文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