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治家庭暴力有望专门立法
| |
| |
2002年11月18日13:58 扬子晚报
| |
|
北京讯 精神暴力、身体暴力和性暴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也愈演愈烈。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际会议”上获悉,中国法学会反家暴项目正在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有望出台。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记者从最新公布的国内历时3年的“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调查结果报告中得知,精神暴力、身体暴力和性暴力成为家庭暴力行为的三大“支柱”。调查发现,在夫妻冲突过程中,更多的暴力是以精神暴力的形式出现,如与伴侣长期冷战,进行心理压迫等行为。年龄越高的夫妻,在发生冲突时能主动承担责任的比例越高,反之则越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在会上透露,反家暴项目起草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草案已基本完毕。“这个草案就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出了设想。”她表示,提出这个草案旨在推动相关立法,而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保护,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张迪)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