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白 ■追问脑白金 值“3·15”前夕,本报上期头版刊出《脑白金真相调查》报道后,“收购报纸”事件又在几个城市出现。读者反馈表明,浙江绍兴、湖北宜昌、山东威海等地报摊上当期报纸几乎全被收购。我们相信,这决非史玉柱的公司所为。自“核酸风波”之后,没有一家大企业再犯这种愚蠢的错误了。 但是,史玉柱和他的同仁们甚至包括其媒体支持者都觉得很冤。与史玉柱本人当面交谈,很容易被他的坦诚所打动:在中国,一个民营企业是多么的树大招风;我的产品没有问题,我的广告从1999年7月由公司自己操作后已十分规范了…… 人皆有恻隐之心,以史玉柱坎坷的奋斗经历,我们也希望他一帆风顺,做足中国知识青年的楷模。只是,事关大众的健康与钱财,有些事不得不说。 首先还是脑白金“送礼”广告。一个有诸多“不适宜人群”(包括所有青少年)的产品,可以如此随意并且刻意地被当作“礼品”送来送去吗? 脑白金有小盒装与大盒的礼品装两种,前者在盒身标明了卫生部认定的“不适宜人群”等注意事项,而后者只字不见。史玉柱说,这也是合法的。我问他,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他们从广告到产品外包装都看不到这些警示,不该吃的人也买了,吃了,这不是误导吗?史玉柱有点急了:“那要是这样,白酒瓶上也得注明‘儿童不宜’了!” 谈到脑白金媒体广告的违规,史玉柱一古脑儿地全推到1999年7月之前。但到了2001年,仍有不少中小城市的读者给我们寄来当地报纸连篇累牍的“软性广告”报样,甚至到今年的3月7日,广州一家大报还在要闻版上登出了8×35厘米的广告文字,其中写道:“如果每天饮用适量脑白金,人体就可进入年轻状态”。这可是明显属于“超范围宣传”。这则广告上还有国内外“科学家”、“教授”的证言证词,对照国家工商局《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显然也属于违规。甚至,在史玉柱的上海健特公司的网站上,其“企业新闻·科技创新”一文也擅自为脑白金写上了“有延缓衰老功能”。 史玉柱的幸运在于执法者的缺席或曰宽容。从“脑黄金”到“脑白金”,如此不科学的、明显带有误导色彩的产品名称,居然可以接连得到批准;“脑白金”、“年轻态”这样的文字也可以被批准为注册商标(《商标法》 第8条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等特点的及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一个其功效只经过“动物试验证明”(见卫生部批准给脑白金的说明书)的保健食品,居然可以如此自豪地大肆宣传其对人的功效。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合法”的,这些“法”的制定者、执行者是否也该反思一下了? 春节期间充斥电视的脑白金广告已经停了,据说这是销售淡季的广告安排。上海健特网站上姜昆、大山联袂演出的广告也突然不见了,不知与本报记者事前给姜昆发去的采访函有无关系。我们只知道,脑白金一年数亿元的广告投入赢得的数亿元利润,肯定是“袋袋平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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