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那媛)在紧急情况下,见义勇为伤员的医药费用由院方先行垫付。结算时,医院还可根据救治的实际情况减免其CT、核磁共振和手术费用的20%。
昨天,市卫生局在《见义勇为伤员救治工作实施细则》中作出上述规定。这一《细则》是为保证《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实施办法在卫生系统更好地落实,为救治见义勇为伤员建立的“绿色通道”。《细则》还规定,收治见义勇为伤员的各级医疗机构,无论伤员住院与否,均要建立并妥善保管其病案资料。各级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伤员的认定以及伤残鉴定工作。
此外,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昨天收到了成立半个月以来的第一笔15万元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