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启动 对困难家庭实施保障
| |
| |
2002年12月9日11:00 新华网
| |
|
新华网大连12月9日电(傅兴宇 仇宝红)从12月9日起,大连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正式启动,首批606户城市“双特困”家庭,开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这是大连市在普遍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之后,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推出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大连是我国人居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曾获联合国“人居奖”。然而,在大连市住房条件普遍改善的同时,城市中还有少部分居民生活特殊困难,无力改善住房紧张的现状。为让这些特困家庭安居乐业,大连市政府决定在今年正式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启动廉租住房工作,首先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根据大连市政府的规定,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居住生活的居民,如家庭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接受民政部门救助连续两年以上,并且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的,为城市“双特困”家庭,可以享受廉租住房待遇。政府解决城市“双特困”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主要以租金补贴的形式进行。为实施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大连市制订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向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等住房解困救助。
大连市政府提出,对“双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要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大连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同市内58个街道办事处一起,对全市近千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展开逐户调查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其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对在30日内无异议的,正式列入住房保障名单。根据大连市政府的计划和安排,除了为首批606户“双特困”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外,还将继续把应保未保的家庭纳入到保障体系中来,以逐步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