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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立特困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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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7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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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波实习记者张婷婷)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建立特困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切实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入学难的问题,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近日,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通过减免收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困生奖(助)学金制度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助等办法,确保城乡特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绿色通道
我市将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全市所有公办学校都将及时办理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有关事宜,通过采取先入学、后缴费或先入学、后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等办法,保证学生按时入学。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规定:不准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拒绝学生入学,对于因推诿搪塞等原因造成特困家庭学生不能按时入学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助范围
符合规定的特困家庭子女在学习期间可享受减免费用、奖学金等一系列资助。
《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城市低保家庭、《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中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户的子女均属于资助对象。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子女;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也在助学范围内。
减免额度
特困家庭的子女在入学时实行减免收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特困家庭学生除免收杂费外,书本费也可酌情减免。对于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的特困家庭的学生收取学费至少要减半,此外,还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和经费情况全额免收学费并酌情减免书本费。
符合接受资助条件的特困学生在报名时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学校审核并办理减免手续,同时也要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对学校因对特困学生进行减免收费而减少的办学经费,将进行适当补助。
奖(助)学金
各区(市)县将设立本区(市)县“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特困学生的杂费、课本费以及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费。
从2002年起我市建立了“成都市政府奖学金”,各区(市)县和各学校也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本地区(本校)“特困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与“成都市政府奖学金”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对品学兼优而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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