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一份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协作,加大防疫检疫工作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我国。 转自搜狐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口数量不断上升,使外来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植物危害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加大。质检、农业、环保、林业、海关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有效机制。沿边地区和外来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要充实防疫检疫力量,周密部署防疫检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工作。 转自搜狐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制订、修订相应的动植物防疫检疫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体系,及时调整禁止进境动物、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录和禁止进境物名录。 转自搜狐 《意见》要求以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风险分析、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视对境外有害生物发生、流行情况的跟踪、收集、分析、预测和对国内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工作,建立国内外有害生物发生、流行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国家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转自搜狐 《意见》要求要加大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做好境外预检工作,加强入境检疫,强化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生产、加工、存放、使用和销售过程中的防疫检疫监督管理。 转自搜狐 《意见》指出,必须下决心解决我国当前动植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落后、检疫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建设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地中海实蝇、小麦矮腥黑穗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检测标准实验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