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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惩冒充警察的抢劫团伙 主犯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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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2日14:5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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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0月21日对一起冒充警察进行抢劫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庭经审理查明,张文海、李长胜等六被告人,于2001年9月至12月间,相互勾结,冒充警察,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先后在北京顺义区,抢劫公民财物6起,所抢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张文海等6人,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结伙使用暴力等手段,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并依法分别判处张文海、李长胜、马海生等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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