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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屋内开展隆胸、接生等非法行医活动中山游医夺4命伤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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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12:0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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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黄殿晶 通讯员潘拓 一凡 跃凤)无任何行医证明和手续便在出租屋内开展隆胸、接生及各种行医活动,造成5人重伤4人死亡,且这种情况呈增长势头。这是记者近日从中山市检察机关获取的信息。据中山市检察院介绍,近年来全市非法行医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多,2001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类案件3宗4人,去年则达到7宗8人,呈明显上升趋势。检察机关希望社会各部门能联合行动,对非法行医打击与整治并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相关案例
两位外来人员李锡锋、潘光勇在中山市以开设美容院为名,非法做隆胸手术,致使多名女青年乳房变形疼痛难忍,不得不到大医院做异物清除手术,而上述两位“美容师”却牟利高达100万元。
非法行医人员杨天永早在2001年1月就被中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没收药品、罚款1000元的处罚,但其仍继续在中山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02年7月9日,因给就诊者田某注射青霉素致其过敏性休克死亡。
2002年1月7日,产妇蒋某让非法行医者王治根、谭顺容为其接生,因子宫破裂及子宫左动静脉断裂而失血性休克死亡,婴儿窒息死亡;2002年4月22日,万强荣在中山市小榄镇一出租屋内为陈某摘取宫内节育器,使其子宫和小肠穿孔,造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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