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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拒聘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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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4日08:3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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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 “两年工作经历”,被上海大多数公司列为必要的应聘条件之一,大学应届毕业生通常更是无缘与好岗位“亲密接触”。
一位企业的总经理抱怨说,之所以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列入应聘条件,因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有几个毛病:心高气盛、目中无人、批评心理和偶像心理特别严重。眼高手低、目中无人、不会尊重工作伙伴、频繁跳槽简直成了大学生的通病。
最使企业头疼的就是大学应届毕业生总想让企业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发展,喜欢嘲笑公司的传统。许多大公司大企业在用人的时候,非常重视自己的传统,他们希望新人能够具有和企业相同的价值观。一位企业的高级主管把这个“通病”概括为“三年之痒”。
他说,大学生一般需要三年的磨练时间,会比较成熟。但很多企业都不愿意先去忍受这三年。
他认为,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文化,毕业生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企业,但更应该学会尊重企业文化。他说,“一些到我们这里工作的大学生,试用期还没有过,就大谈理想。一个学企业管理的本科生,谈完理想以后我差点说你来当我老板吧,我给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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