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试管婴儿出现麻烦:爸爸“反悔”,妈妈上诉
2002年9月14日16:13 中国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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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站消息:“试管婴儿”技术是目前世界上广为采用的生殖辅助技术。但是,如果“试管婴儿”父母任何一方在婴儿出生以前改变主意,孩子将受到如何处置?英国最近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两位不育妇女为了制止试管婴儿爸爸“杀害”孩子,勇敢地挑战法律。
据英国《泰晤士报》9月11日报道,这两名妇女遇到了相同的遭遇:她们无法生育,而前夫(前男友)拒绝试管婴儿出世,要求毁掉胚胎,这等于破灭她们做母亲的最后一线希望。
根据英国的有关法律,“试管婴儿”的父母必须在孩子培育的各个阶段都达成一致,医生才能继续进行。另外,试管婴儿的胚胎可以在治疗中心保存5年,由“试管婴儿”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它的未来。只有在父母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胚胎才可以继续保留。而现在,这两位女士为了争取做母亲的权利,无奈之下向法律挑战。
***机会不能被剥夺
30岁的娜塔丽·埃文斯来自威尔特郡的特罗布里奇,她曾和未婚夫、25岁的医生霍华德·约翰逊在一家IVF(体外受精技术)治疗中心存储了6个胚胎。今年5月,二人不和分手。近日,埃文斯被诊断身患癌症,11月将接受卵巢切割手术,正因如此,她决不放弃拥有孩子的最后一次机会。
一心要孩子的埃文斯曾经起草了一份协议,明确表示:孩子的父亲可以不负任何抚养责任,只要他同意孩子的诞生。但还是遭到了约翰逊的拒绝,他坚决要求毁掉胚胎。协商失败,埃文斯只有上告法庭。她的律师隆斯说:“这是埃文斯最后的机会了,对她尤为重要。”
约翰逊则发表声明称,他与埃文斯已经分手,不应该再要共同的孩子。他需要考虑的是,一旦孩子出生,他就对孩子有不可推卸的法律、经济和道德责任。约翰逊表示,自己十分同情处于困境的埃文斯女士,但真心希望她最终能理解他的决定。
***谁的人权被侵犯?
洛兰·哈德利住在斯塔福德附近。1995年,她带着10岁的女儿改嫁给韦恩·哈德利,婚后却发现自己不能正常排卵,于是和丈夫求助一家IVF治疗中心,目前还有2个胚胎储存在那里。两年前,她与前夫韦恩离婚。韦恩再婚后有了一个孩子,现在14个月大。
虽然洛兰已经有了一个的女儿,但是她还想要一个孩子,并且表示愿意签署声明,不要求前夫养育孩子。但是哈德利仍然不接受这样的决定,他在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说:“我不理解她为什么只说自己的人权受到了侵犯,那我的人权呢?”
***生育法受到挑战
律师廖尔斯·隆斯认为,这两个女性没有生育能力,盼望IVF能够帮助她们,如果被拒绝,那她们的人权就遭到了无情侵犯。他说:“这类案件在英国历史上属首例,审理结果不只影响她们,而是所有接受IVF治疗的人们。如果这两位女士不能使用这些胚胎,那么我们会以不公平和歧视为理由来质疑这条法律。与此问题相关的现行法律中确实存在含糊的地方,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帮助弄清楚。”
英国高级法院将在9月12日举行听证会。曼彻斯特大学的约翰·哈维斯教授表示,这起案件将对英国的生育法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英国全部生育中心共有大约11.8万个胚胎,冷冻胚胎的诞生率远远低于新鲜的胚胎,前者为13.8%,而后者高达24.2%。(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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