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目前在湖南湖北等很多农村,10余年来存在一种叫做“人头税”的政府税收,无论男女老幼,一概摊派。各地不等,最少也在每人头60元/年左右,多者高达每人头300元/年以上。各地农民苦不堪言。 道听途说的缘由: 县级以下政府为完成每年的工作任务,且要提取大量的活动经费,在工作不力,土地荒芜的情况下,为了能保证从外出做劳工的家庭收到上交款项,出此良策。 危害: 1、广大农民在完成国家的耕种的每一寸土地的各项上交任务后,还要承受如此税额,且连年攀升,怎么能提高农民的收入? 2、父母早丧的年幼者和身边无子女的年迈老人生活都无法自保,拿什么来孝敬政府? 3、此税在城市人口没有,在发达地区没有,在富裕的城郊没有,在同样一个省的某些地区没有。这又是什么政策?叫这些纳“税”的兄弟们怎么心理平衡?造反了,怎么办?压迫? 解决建议: 从此废除此等非人的待遇。 注:此现象在湖南岳阳、益阳,湖北监利等地存在,其他地区应该还不少。黎明 声明:搜狐新闻中心登载有关网友对“两会”建言提议,并不代表搜狐新闻中心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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