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学取消期中考试留级制度
2002年8月11日08:2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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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8月11日
新华社合肥8月10日电 安徽省新近出台《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期中考试和留级制度,并对小学生的素质发展测评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规定,小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包括学业成绩考核和操行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各小学将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小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安徽省教育部门规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在小学教育阶段取消留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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