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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至十月查办千余贪污贿赂案 不乏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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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5日16:5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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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5日电 今年1月至10月,安徽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65件1371人,侦查终结949件1031人,为国家挽回损失4151.3万元。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该省各级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据安徽日报报道,该省1至10月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的大案525件,占立案总数的41.5%,其中十万元以上的264件、百万元以上的15件,淮北等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一些国企负责人共同贪污千万元以上、挪用公款6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
全省共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53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各级检察机关还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和国企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截至10月底,立案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涉嫌犯罪343人,其中党政机关142人,行政执法机关113人,司法机关24人,经济管理部门64人;立案查处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610人。
蚌埠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原主任挪用公款140万元、芜湖县农业银行原计财部经理挪用公款645万元、国泰证券合肥营业部原副经理挪用公款176万元、阜阳市卷烟厂管理人员共同贪污398万元等一批案件,先后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惩治贿赂犯罪,特别是立案查处了一批数额较大的行贿案件。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贿赂犯罪案件270件,其中行贿犯罪案件63人。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和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行贿70余万元和5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使那些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的犯罪分子及时受到了法律追究。(刘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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