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卧底嫖娼被开除公职的原开远铁路公安处民警唐某某,近日又因在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2001年5月23日,唐某某在昆明化装参与缉毒行动中,因私自外出嫖娼,被昆明市公安局警官当场抓获,后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唐不服处理决定,以嫖娼是公务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唐又提出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6月19日,开远铁路公安处根据《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辞退了唐。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今年2月20日,唐在《中法网论坛》、《中国警察网论坛》上发表了自己写的《缉毒警卧底的悲惨遭遇》,并在2月24日至3月16日期间,又以“论理”的名称在《中法网论坛》对该文进行了评论,其中,在3月8日的文章中,故意将公安机关的有关缉毒绝密级事项在网上公布,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于6月中旬接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受理了该案。该院领导非常重视,指派法纪检察科侦破此案。在获取了大量确凿证据后,7月24日抓获了唐,并于次日将其刑事拘留。28日,唐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逮捕,之后,唐被提起公诉。8月29日,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0月30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唐的上诉,次日,唐即被押至监狱接受改造。 据了解,这是云南省首例、也是全国铁路系统首例在网上泄密的刑事案件。作者:和平 任锐刚(源自《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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