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 丈夫可否要求离婚
| |
| |
2002年11月14日08:14 长江日报
| |
|
宜昌李先生:前不久,我发现妻子与其原来的男友姘居。我打算离婚。但这时妻子已经怀孕,且孩子不是我的。请问:我能否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是否会受理我的离婚诉讼?
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刘强:李先生可以起诉要求与其妻离婚,法院也应当受理李先生的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这种对离婚权利的限制也不是绝对的,该条法律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在这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另一种例外情况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受限制。后者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李先生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后一种情况。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武汉晨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