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竟把一个七尺男儿关进狗笼,让其在里面蜷缩着生活了两天三夜,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受害者几乎没有任何反抗,即使在有机会走出狗笼时也没有报警。最后,这起荒唐事件的导演者被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60小时进狗笼与狗为伍
今年58岁的邓某是沈阳市辽中县人,12年前,妻子因难产与未出世的孩子一起撒手人寰后,邓某便离开了家,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1994年,他来到了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南地号村,在当时正在开花盆厂的老板焦某手下打工,一干就是两年。
焦某家养了六条狗,夜间关在正房东屋用钢筋焊成的三个笼子里。而靠在最里侧那个最小的狗笼,就是关了邓某60小时的“囚笼”。
今年6月11日晚,因债务关系,焦某将邓某强行关进自家后院的狗笼子里,老实懦弱的邓某没敢反抗。那个狗笼子只有一米见方,连狗在里面都嫌挤,邓某在里面更是坐不下躺不下,只能蜷曲着身子保持一个姿势。由于邓某“霸占”了一个狗笼,被迫关在一个笼子的几只“斗牛”不停地向邓某咆哮着,扑咬着……
漫长的黑夜里,狗终于闭上目露凶光的眼睛睡去了,可伴着狗的呼噜声,邓某却睡不着,他甚至产生错觉,不知身边睡的是狗还是人,以为自己永远也出不去了。
愚昧放弃求助“忍辱负重”
其实邓某还是有很多机会逃离这个狗笼寻求帮助的,但懦弱的他却放弃了。邓某于6月11日晚被关入狗笼,12日中午,他在焦某的监视下出笼吃了一小碗面条,后又被关了进去。12日晚,同村的人发现邓被关,让他出来可邓不敢,怕焦某打他。13日晚,焦某让邓吃了一碗剩饭,并将他放了出来。14日晚,焦某又将邓领回家,再次关进狗笼子。直到15日下午3时,邓某才被闻讯赶到的民警解救。
在民警打开笼子的一刹那,58岁的邓某老泪纵横,他动了动想爬出笼子,却一下瘫倒在地。派出所的三层楼,邓某在民警的搀扶下走了很久。
千余元债款反目 害人害己
是什么让焦某做出如此偏激的举动呢?这要从焦邓二人的关系说起。邓某在焦的花盆厂打工时与其相识,后焦开了个小吃部,邓某常来,一天焦对邓说,“你一个人今后就住我这里吧,吃饭也方便些,没房钱就先欠着,等挣了钱再还我。”就这样,邓在焦家住了下来,由于他一直也没挣到钱,就始终没有给焦某房钱和伙食费,而出于回报,邓也经常帮焦家和他的小吃部干活,包括帮他盖餐厅和灶房。
矛盾发生在今年4月,焦某家院里有一批跳板,被邓某借走称搞工程用,还说自己这下可以赚到钱了,也可以还焦某了。焦很高兴,就把朋友寄放在这里的跳板借给了他。没想到邓根本就没有包下那个工程,这些跳板只是作为他借款的抵押,被焦某要回来时,还丢了一些,焦某蒙受了损失,也深感恼火。于是,他开始与邓某清算了,要邓返还他欠下的伙食费、住宿费、弄丢的跳板钱等共计1900元钱。邓某称没钱,以后打工挣了钱一定还。
6月11日,焦某终于抓到了邓,他凶狠地将邓塞进了狗笼,而目的竟只是“想管他要钱,又怕他跑了”。
日前,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焦某采用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焦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焦某没有提出上诉。他只是懊悔地说,没想到把邓某关进了狗笼,却把自己送进了牢笼。
杨力 主任记者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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