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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空等一年 “月老”没兑承诺 一婚介所被判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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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8日04: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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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所承诺一年内为于女士找到对象,可于女士交上钱却空等了一年,最后将婚介所告上法庭。市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婚介所退还中介服务费。
据于女士诉称,去年5月4日,她与某婚介所签订协议,缴纳手续费500元,婚介所承诺在一年内给她找到对象,如办不成无条件退手续费和押金。5月16日,于女士向婚介所填写了《择偶申请表》。婚介所为于女士介绍了一名男士,但后来两人分手,婚介所便没有了动静。于女士多次要求退款,都被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婚介所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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