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明泉 通讯员 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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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一台囚车从深圳驶回武汉,车上押着汉江堤“3·24”无头女尸案的凶手王又香。此案是武汉今年来的第一起恶性凶杀案。案件侦破期间,警方悬赏破案,包括本报在内的省市主要媒体曾四次刊登相关报道,并最终因本报所刊报道引出了关键的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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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头女尸在堤边“躺”了1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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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4日上午8时许,位于舵落口的硚口水文观测站职工陶军涛拿了把铁锹,到汉江堤边,给堤段培土、扶树。行至防汛堤24.5公里处,他的眼神在一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上定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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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子半泡在水洼中,扎袋口的线好像有些松脱。陶军涛就势用铁锹捅了一下,袋口滑出点东西,像是人的肩膀,他的心“咯噔”悬起。稍稍镇定后,他再次用力把锹伸向袋口——伴着一股恶臭,一具无头尸赫然呈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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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军涛大叫一声,撒腿就向最近的居民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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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公安分局局长黄贻瑞带大批警员赶来,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田霖率刑侦处刑警也前来增援,并现场成立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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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皮袋内,是一具轻微腐烂的无头女尸,躯干上只有内衣。袋内除一小段1.2厘米宽、40厘米长的铝箔纸条外,再无任何死者的身份信息。显然,这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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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现场周边搜索,没找到死者头颅。专案组分析,凶手和死者很可能有利害关系,割掉头颅是尽可能隐瞒死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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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邻案发现场的居民区有人反映,10多天前就曾看见这个袋子,因天一直下雨,未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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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捞针,排查4万人采血样7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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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法医尸检,死者的基本画像当晚就出来了:女性,年龄40岁以下,身高1.62米左右,被害时间应在3月14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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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腹部有妊娠纹,其肚脐下方有一疤痕,为结扎手术所留,从疤痕来看,这例手术属于农村卫生院水平。由此推断,死者可能来自农村;经对装尸的蛇皮袋检验,袋内编织缝有大量蔬菜纤维,证实装过蔬菜。袋内的铝箔纸条也正是小菜贩常用来捆扎青菜的;专案组结合周边环境分析,犯罪分子不可能是从外地将尸体运到此处抛弃,因为这是进武汉的门户之一,还没进武汉时,有更荒僻的地方可抛尸。因此,犯罪第一现场应在附近的易家墩街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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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专班仅用不到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对尸体和现场的全部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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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像完成了,围绕画像出的各种信息,专案组把侦查工作的重点转向大规模排查。易家墩街地处武汉城区的西大门,常住人口就有近6万,外来人员也有数万。50余天里,刑警对易家墩街4万多人进行走访,其中包括2万4千余名外来打工人员,从中筛选出可疑人员20多名,并往陕西、上海、广东等5个省份30多个县市,对可疑人的情况进行核查,逐一排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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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搜寻第一作案现场,刑警上门达1万多户,见到居民家墙壁有血迹的就进行血样采集,所采76份血样全部用DNA技术与死者的进行比对,但全部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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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刑警在易家墩街古田二路调查时得到一个情况,一名叫王又香的汉川籍男子在古田二路行医,但3月以后好像没见到他了。这个王又香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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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助阵,破案线索有了关键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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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专案组一改“守口如瓶”的惯例,主动请媒体为破案助阵。从案发第二天起,一直到5月9日,警方四次在省市6家有影响的日报、电视台黄金时段上刊播相关报道,悬赏征集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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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多月里,专案组公布的举报电话响个不停,本报编辑部新闻热线也接到大量读者举报的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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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专案组举报电话再次响起。打电话者是汉川市城西镇村民马克兵,他说:“看到《楚天都市报》上登的女尸案报道,很像失踪的妻子向玉清,她于3月13日离家后至今未归。”经细致询问,向玉清年龄38岁,身高体态也与女尸特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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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应专案组请求,马克兵携两个女儿到武汉。法医对这父女三人的血液进行了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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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凌晨零时,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经过反复DNA比对,死者就是向玉清。50天的辛苦工作终于有了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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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丝马迹,疑凶模样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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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硚口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俊勇等4名刑警星夜赶赴汉川,于凌晨3时30分敲响了马克兵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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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回忆,3月13日下午5时许,妻子洗澡后换了一身漂亮衣服,拎坤包出门。妻子平常也都是这个时段出外打麻将,所以他当时并不在意,不料这一走竟多日不归,马克兵到处寻找,还是没结果。后来看了报纸,就拨了报纸上公布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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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兵反映,向玉清和自己的四妹关系很好,两人无话不说。刑警马上找到了这个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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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通过与四妹谈话,感觉到她欲言又止。经耐心说服,四妹终于说出8名男子与向玉清关系暧昧,其中包括大姐夫王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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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香!张俊勇脑子一闪:这不是前几天在古田二路调查到的那名行医男子吗?他迅速将这一情况反馈回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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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妹反映,王又香在武汉古田二路开诊所,但具体位置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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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后,刑警又获得一个极为重要的情况:向玉清在3月13日上午曾接到武汉打来的电话,打电话的地点正是古田二路一个公话亭,当晚向玉清的电话就漫游到了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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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香身上的疑团逐渐放大。14日上午10时20分,专案组另一路刑警在古田二路找到王又香曾经的居住点——电台村10号。街坊反映,王在这里搞个体诊所有三四年,3月15日上午突然搬家,去向不明,当时其脸上有抓痕。刑警在王又香住过的房间墙壁上发现少量喷溅血迹,经鉴定,正是向玉清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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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发深圳,神勇刑警千里擒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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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查访,王又香于3月15日搬家到孝感市,仅住了十天后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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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赴汉川的刑警对王家展开突然袭击,当即对王妻和其儿子王朝义进行控制。母子俩开口交待:3月下旬,王又香回家,说是在武汉出了医疗事故,诊死了人,就用自行车将死人驮着扔到了汉江边。要到在深圳打工的女儿处躲一躲。儿子王朝义把他送到广州,再由女儿在火车站接走。王又香与儿子分手时,特别叮嘱儿子“烧掉我的一切书信往来,也不要打我手机”。去广州时,王又香用的是他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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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香在深圳躲在何处?母子两人只记得女儿打工的厂名是“菊华电子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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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是5月15日夜,专案组成员、刑侦大队重案三队队长杨小为、刑警陈刚搭乘当晚最后一架航班,飞赴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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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深圳,两刑警连夜开展工作。在深圳警方配合下,查明王又香女儿打工的单位是位于深圳福田区的巨华电子厂。16日上午,其女当得知真实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警方。随后就把刑警带至宝安区福永镇王又香租的棚屋内,此时王又香已外出。刑警了解到,王在此以拣破烂为生,也偶尔给人看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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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7时许,王又香果然回到棚屋。见到屋里坐着的武汉刑警,他长叹一声后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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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多小时后,王又香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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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的王又香只有初中文化,在家务农,后仗着自学的一点医术,四处行医。大约4年前,王又香开始与姨妹向玉清有了不正当关系。向喜好赌博,曾找他索要了不少钱。今年3月初,向再次提出要5000元,王手头只有2000元,向说“不行”。3月13日,王打电话给在汉川家中的向玉清,来拿2000元钱。当晚向来后,王表明自己确实拿不出5000元,向就威胁“要把丑事告诉大姐(王妻)”。14日凌晨4点,睡到半夜的王又香担心丑事败露,顿起杀机,将睡梦中的向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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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王又有些害怕,想到抛尸。他在屋外拣来一个菜贩扔掉的蛇皮袋和一截捆菜用的铝箔纸条,先用菜刀将向的头砍下,将躯干装进蛇皮袋。当天晚上趁夜深人静时,用自行车将尸体驮到堤边水塘丢弃,并用向的衣服包裹住头颅和作案凶器,扔进汉江。第二天,他将杀人现场打扫干净后外逃。他没想到的是,警方仍然找到了他行凶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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