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慧慧/文 转自搜狐 今报讯 非医用的过氧乙酸,不但不能消毒,反而会刺激人的眼黏膜、呼吸道黏膜,还可引起基因突变。昨天,记者随市技术监督局监督处的执法人员对沈阳市场上的过氧乙酸进行检查。 转自搜狐 根据群众的举报,执法人员来到了国大药房盛源分店,看到丹东九连城和沈阳市试剂二厂生产的两种过氧乙酸。经理李淑平出示了丹东产的过氧乙酸的相关材料,但当问及沈阳的产品时,李经理百般推脱,后反复强调她所经营的过氧乙酸都是医用的。大约40分钟以后,一位工作人员才拿回了所谓的“证明材料”——一张内容为“收到李淑平过氧乙酸货款……”的收条。此时,李经理又说厂家卖给她时说的是医用过氧乙酸,证明材料要到厂家去拿。 转自搜狐 记者在其出示的产品中看到,丹东产的过氧乙酸有批准文号,辽卫消毒药(械)字1998(023),在说明上注明了应用范围以及“无公害”等字样,但沈阳的产品则无任何相关标识。丹东产的过氧乙酸包装上写的是“杀菌剂”,而说明书上则注明的是消毒剂。据执法人员介绍,两者并不相同。执法人员对国大药房所有的非医用过氧乙酸实行了现场封存。 转自搜狐 沈阳市试剂二厂:售出以后管不着 转自搜狐 执法人员又到沈阳市试剂二厂进行检查,唐书记承认他们所生产的过氧乙酸是非医用的,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化学试验。其称以前并不知道工业用过氧乙酸和医用过氧乙酸的区别,但在4月24日接到通知,已经停产,正在申请生产医用过氧乙酸的批文。 转自搜狐 在其厂的仓库,执法人员未发现存货。记者问到其厂对已生产并售出的产品有无措施时,唐书记表示,他们只负责生产,并不知道来购买的是什么人,拿去作什么用。 转自搜狐 卫生管理部门:非医用试剂可能致基因突变 转自搜狐 据了解,《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非典型肺炎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中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要禁止生产和销售。 转自搜狐 沈阳市卫生管理部门指出,工业用过氧乙酸试剂不能直接用于医用消毒剂,此种试剂能刺激眼黏膜、呼吸道黏膜,还可引起基因突变。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一定认准是否是医用。据了解,已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可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