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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副外长王光亚说中国奉行“三不”防扩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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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8日03:3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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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铁成)就在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即将前往墨西哥出席APEC会议和访问美国前夕,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长篇文章说,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方面,中国奉行“三不”政策,即“坚决奉行不支持、不鼓励、不帮助别国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政策,以实际行动为国际防扩散进程作出贡献”。他还认为,国际社会应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而非制裁和武力威胁来解决这一问题。
王光亚说,近年来,以国际恐怖主义为代表的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日趋严峻。世界正面临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因素交织,非传统安全因素不断上升的新形势。几年前在日本发生的沙林毒气事件以及去年美国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和随后的炭疽风波,都是这一形势的典型体现。
王副部长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也不利于中国自身的安全。因此,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种类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他表示,中国已参加了与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相关的所有国际法律文书和大多数国际组织。在核领域,中国于1984年加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并自愿将自己的民用核设施置于该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1992年,中国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7年,中国加入核出口控制机制“桑戈委员会”。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关于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附加议定书,并于2002年初正式完成该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成为5个核国家中第一个完成上述程序的国家。中国于1996年首批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支持并积极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的工作。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国于1984年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并积极参与了旨在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国际努力。中国为谈判达成《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作出了积极贡献,并于1996年批准该公约。自公约生效以来,中国一直支持公约组织的工作,认真履行公约的各项义务。此外,中国还积极支持有关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签署并批准了拉美及加勒比、南太、非洲等无核区条约的相关议定书,并已明确承诺将签署《东南亚无核区条约》相关议定书。
王光亚还说,中国的防扩散管理机制有两个基本特点:一、基本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的转变。与行政命令相比,法制化管理具有权利义务明确、适用范围广、透明度高、可操作性强等优点。二、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在防扩散机制建设方面,我们不仅要考虑国情,也要参照吸收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这是国际大环境的必然要求。
最后,王光亚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有其复杂的根源,因此,防扩散努力应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谋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制裁施压和武力威胁不能解决问题,惟有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防扩散的目标。然而,要赢得各国对防扩散的普遍支持和参与,必须确保整个机制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即确保非歧视性,保障各国和平利用先进科技的权利,并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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