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带走公司客户 东家告状索赔410万
2002年9月2日13:3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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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02日
南通电 老东家向跳槽者提出巨额索赔的一桩“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昨天在南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3名跳槽者和相关的3个单位成为被告,410万元的巨额索赔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据原告南通市通业实业有限公司诉称:现为南通熙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的王某及职工左某、曹某,原来都是原告的职工,其中王某为业务一部部长。2001年3月,3人相继跳槽,并重建了南通熙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由于在任期间掌握了大量经营信息,他们跳槽后将这些商业秘密用于南通熙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并与原告的客户发生了大量业务往来。这一做法侵占了原告的市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6个被告认为他们没有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他们认为原告对“日本客户”不具有客户名单拥有权,日商是外贸公司的客户,不是原告的客户。庭审后合议庭宣布择日继续开庭。在此之前,原告曾以同样的理由,与一对“反水”跳槽的夫妇打过一场官司,结果这对夫妇被判赔偿近30万元。(徐烨 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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