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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能源交通、环保等7大领域鼓励外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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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3日19:5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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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1月23日电(记者 徐寿松 季明)上海正在制定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外资并购国企的具体政策,并已列出新产品、能源交通、再生资源与环保等7大领域,鼓励外资介入购并。
23日在上海举行的“2002跨国并购高级研讨会”上,上海市外资委副主任、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刘锦屏透露了这一信息。
刘锦屏说,最近,外商在沪投资的模式已由原来的合资合作、独资进入一个全新的投资阶段,即直接并购国内企业。无论是国内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还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外资参与收购兼并的日益增多。统计显示,外资在沪直接并购的项目今年会超过10亿美元。但我国关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不健全、操作规程不明,吸引外资的限制性政策过多,这给实际并购操作已造成了很多困难。上海现正抓紧调研,将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制定适用于自身实情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具体政策。
目前,上海已开列出鼓励外资并购的7个领域:一是属于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并购;二是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材料范畴的并购;三是属于采用高新技术、拓展新产业领域的并购;四是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止环境污染领域的并购;五是有利于提高产品技术能级、开拓国际市场的并购;六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利于现有资产存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并购;七是有利于国企重组、改组的并购。
刘锦屏指出,为了推动7大领域的外资并购,上海正着手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立法,并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使其成为吸引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主要场所。同时,上海将完善现有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处理好外资兼并国企带来的劳动就业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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