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报讯 记者 何卫红 报道 转自搜狐 一口痰也犯众怒 转自搜狐 昨日,在南宁市某超市收款处,排队等候的一个小青年随地吐了一口痰,立即引起周围群众的声讨:“大家都在防非典,你还随地吐痰,太没公德了!”年轻人红着脸走了。 转自搜狐 负责朝阳路街道清理工作的张阿姨,对随地吐痰深恶痛绝。她除了每天清扫街道,还多了一项工作,就是用消毒液消毒果皮箱,清理地面上的痰液:“几乎每天都得蹲在地上用布和纸来回擦干净,一天下来弄得腰酸背疼,吐痰的人根本不理会。” 转自搜狐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莫科长指出,痰是最快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呼吸道疾病传播途径。一口痰中可能含有包括肺结核、流行性感冒、霍乱、麻疹等病菌。SARS病毒在痰中的存活时间比在空气中的存活时间要长6倍以上,达24小时之久。当唾液被风带起或被踩到,就会通过人们的呼吸、触摸、饮食进入人体。因此,要抵御非典或其他病毒的传播,就必须严禁随地吐痰,根除这种陋习,确保公众的生命健康。 转自搜狐 重罚最高可达500元 转自搜狐 随着全国各地众志成城抗非典之时,被视为非典病毒传播途径之一的随地吐痰行为成了众矢之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开始严管重罚随地吐痰行为。南宁市城管部门当前也提高了对随地吐痰的处罚额度,最低罚50元,最高达到500元。这给人们传递了一个信息:非常时期,重罚治陋习。 转自搜狐 5月1日南宁市出动4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处罚乱吐、乱扔行为。但当天只处罚40多人。这难道是随地吐痰的现象少了? 转自搜狐 城管执法人员直言,目前,南宁市的乱吐、乱丢现象依然严重,但管好一口痰绝不是件易事。在闹市区人潮如织,车水马龙,吐痰又是一个瞬间动作,难以找到“肇事者”。由于罚款金额较轻,有人根本不在意:“罚就罚,没什么大不了的”,拿到罚单就扬长而去。 转自搜狐 南宁市市政管理局法规科的黄科长说,根据2001年实施的《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的,可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最高可达200元。而自治区1997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随地吐痰的处罚最高额度达到500元。针对非典疫情,4月27日市政管理局紧急出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首府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告》,对随地吐痰作出重罚的指示。 转自搜狐 结合以上有关条例及精神,目前,城管人员已在全市全面严管重罚,按照吐痰者吐痰的场所、情节,给予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处罚。另外吐痰者还必须清理痰液,认真阅读有关法规,接受城管人员的教育。 转自搜狐 黄科长说,管好一口痰难,但也要罚!南宁市只有4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对于几百万人口的首府来说远远不够。南宁市与广东相邻,在非典疫区广东打工的人有16万之多,两广人员流动频繁,在这一时期重罚乱吐痰者尤为重要。重罚只是我们在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手段,而不是目的,为的是对那些漠视他人健康和公众安全的人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让人们真正意识到痰的危害,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转自搜狐 连日来,南宁市加大了执法力度,发现乱吐行为均予以重罚。许多市民均表示赞同,认为吐痰已不再是个人的事,而是所有人的事,对吐痰进行重罚,能在人们中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转自搜狐 重罚与教育并重 转自搜狐 华胜律师事务所的龚律师认为,在全国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公布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抗击非典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南宁市的城市卫生管理条例中早已明文规定,不准随地吐痰。许多人认为吐痰只是一般的不文明行为,是道德问题,事实上,在这个特殊时期,有人还漠视随地吐痰的严重危害性,明知故犯,无异于知法犯法。因此,重罚随地吐痰者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当前实际需要。 转自搜狐 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江建文教授说,吐痰是国民多年的痼疾,根深蒂固,恶习难改。原因在于吐痰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势力很顽固,而人们还没有从切身利益上看到这种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危害。非典事件可以说是教育人们注重公共卫生的良好机会。在人们还没有把良好卫生习惯变成自觉行为时,在非常时期对乱吐、乱丢行为进行重罚是很有必要的,它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提醒人们对公共卫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文明不是罚出来的,重罚只是对不良习惯的一种约束,是非常时期的权宜之计。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自己和公众的责任感,才能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转自搜狐 “随地吐痰虽然会给公众带来一定的危害,但这不意味着有痰不吐。”南宁市的陈医生指出,痰在呼吸道内不及时排出,会给细菌提供繁殖的温床,堵住呼吸道及造成呼吸困难,会引发咳嗽,严重的甚至可能发展为肺气肿等呼吸道疾病。因此有痰还是要吐,但不要随地乱吐,用纸巾包好丢到垃圾箱里是最好的办法。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