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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联盟宪法法院取消塞议会剥夺议员资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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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7日08:3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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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贝尔格莱德10月16日电(记者杨成明)南斯拉夫联盟宪法法院16日取消了塞尔维亚议会行政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剥夺塞尔维亚民主党45名议员资格的决定。
南联盟宪法法院在裁决时强调,塞尔维亚议会行政委员会的决定使合法当选的议员不能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违背了广大选民的意志,并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塞尔维亚议会行政委员会7月29日决定,剥夺南联盟总统科什图尼察领导的塞尔维亚民主党45名议员资格。塞尔维亚执政联盟议员团团长约瓦诺维奇当天发表声明说,鉴于塞尔维亚民主党把执政联盟中的民主党等其他政党视为政敌,把其主要精力消耗在同执政联盟的主要政党的冲突中,执政联盟已无法继续同其合作。
近两年来,塞尔维亚民主党和由塞尔维亚总理金吉奇领导的民主党在一系列重大内外政策上的分歧和矛盾不断激化。去年8月17日,塞尔维亚民主党以反腐败为由,决定该党全体成员退出塞尔维亚政府。去年12月6日,民主党在议会发动执政党联盟议员团,以”违反执政联盟协议”为由,弹劾由塞尔维亚民主党副主席马尔希恰宁担任的塞尔维亚议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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