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服碘油丸死于非命 责任人被判无罪
2002年7月24日14:3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济南7月24日消息:山东省安丘市白芬子镇小学生张晓娟在学校口服碘油丸后突然死亡,近日该案由安丘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公诉的负责白芬子镇碘油丸补服工作的王国增被判无罪。
安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认为,王国增在负责白芬子镇碘油丸的补服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安排防疫科防疫员下村向适龄人群分发碘油丸时,没有安排对补服人群进行登记,造成张晓娟在不到两个月内重复服用碘油丸。在组织学生补服碘油丸期间,王国增调离白芬子医院。2001年10月31日,王国增将1914粒碘油丸交给教委,但对怎样组织服用未做具体安排,也没有向新院长和其他人员交待。
公诉机关认为,王国增身为分管防疫工作的副院长,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服用碘油丸过敏死亡的后果,触犯了刑法,涉嫌玩忽职守罪。
法院审理认为,玩忽职守罪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安丘市白芬子镇卫生院系乡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属于国家机关,王国增不是也不能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所以采信王国增不具备玩忽职守罪主体资格的辩护理由,判决王国增无罪。
据齐鲁晚报了解,张晓娟家人在4月获得赔偿187420元。但对这一判决结果,张晓娟的父亲张柯富表示要上诉。(董从哲)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