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蔡昌晶 记者张雪梅)天气转热,很多餐馆都把桌子搬到了室外。露天就餐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引起注意。市卫生局作出新规定,要求从事室外餐饮的经营者需经过卫生部门审查,申办卫生许可证。
市卫生局规定,申请从事室外餐饮经营活动的餐饮单位,在获得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条件经卫生部门审查后可取得临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在这一新的规定中,市卫生局就室外餐饮的环境和食品本身的卫生作出具体要求,并请消费者予以监督。消费者若发现露天餐饮有卫生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650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