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5月9日电 记者龙贡报道:湖北省纪委昨日出台4项禁令,对拖欠干部职工工资的地方提出明确的纪律规定。
根据新的规定,凡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地方,一是财政不得投资上新项目;二是机关不准新建楼堂馆所、买轿车;三是领导干部不准出国考察(由省统一组团除外);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消费。违者,给予相关领导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或记大过、撤职等处分,并追缴违反规定开支的一切费用。若因拖欠工资而引发恶性事件,要严肃追究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