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晓)本报曾于2002年9月28日和29日报道的西安市安仁坊一家面馆打工女朱桃投毒致使3人中毒死亡案件,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朱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转自搜狐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4月,被告人朱桃经人介绍到西安市安仁坊付某夫妇开办的面馆当杂工,因对付某夫妇经常说她干活慢不服和对雇工巨某、彭某对她的埋怨指责不满,朱桃竟产生了投放灭鼠药报复的恶念。当年9月23日,朱桃在临潼区斜口镇集市上购买了灭鼠药8包,将3包放在临潼家中,其余5包带回面馆。25日晚,朱桃将部分灭鼠药投放到店主付某与雇员食用的玉米糁中,将剩余灭鼠药丢弃。次日晚,付某妻子用玉米糁熬成粥后,其子及雇员巨某、杜某食用后先后中毒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转自搜狐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桃仅因对别人的批评不满,即投放灭鼠药到食物中报复他人,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因其作案时不满18岁,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故判处朱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朱桃及其父母共同赔偿付某夫妇医疗、丧葬等经济损失2万元整。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