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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一农民在大沽河采沙不服处罚败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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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8日04: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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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莱西市农民王某未经批准在大沽河河道内采沙,结果被执法部门罚款12万余元,王某不服诉至法院。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违法采沙,该罚。
去年3月,家住莱西市新兴街的王某未经批准在大沽河河床动用大型机械采沙。去年12月29日,市水利局执法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2.6万余元罚款。
王某不服,向市南区法院起诉称他们已向大沽河管理处交了4万元办厂许可证的费用,但对方迟迟未予办理,自己“违法”是对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不应被罚款。市南区法院判决王某败诉后,王某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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