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省户籍管理制度又有重大改革。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的户籍政策。 此次大中城市户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外地公民在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房、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的迁入,取消对住房面积大小的限制;在大中城市投资、兴办实业年利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其经营或生产实体录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也准予户口迁入;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正式聘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准予本人户口迁入;行政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系统内部异地调动准予户口迁入。 另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计划内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时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农业户口的,可按有关规定就地办理“农转非”;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新生,办理入学户口迁移仍按以往有关规定执行;技工学校招收的学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农业户口暂不办理“农转非”手续。学生毕业时凭有效证件再办理户口迁移或“农转非”手续。(2002-04-06) (阙爱民 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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