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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扒手形成黑帮 江西涉黑团伙10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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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5日10:0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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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以陈述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日前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陈述国、凌智勇等10人死刑,判处杨建伟无期徒刑,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述国自1990年开始,纠集周美权等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进行扒窃活动,此后又先后与在深圳进行扒窃活动的“扒手”头目凌智勇等人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比较严密的组织结构,并采取胁迫、殴打、定期定量发放毒品、威胁家人等手段,控制了30多名“扒手”。
为了抢占地盘,陈述国等人经常进行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共杀害5人。陈述国用扒窃所得在萍乡购买房产,经营酒店、名烟名酒店,仅1998年至2000年,陈述国、凌智勇、胡志华转到家中的扒窃所得就达60余万元。
该犯罪团伙还通过非法手段,利用萍乡公安机关有关办案人员为其组织成员提供非法保护,使其逃避刑罚处罚。(彭运林、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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