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3月17日电(记者郭嘉轩余国庆)中国长期以来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长江水资源质量公报》,从今年起将按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报》内容涉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质状况、省界河段水质状况、部分重点城市水源地水质状况等内容。 长江流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其水资源占中国水资源总量的35%。随着上海浦东地区的开发、三峡工程的兴建和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杨马林处长介绍说,从1976起,中国就开始监测长江全流域水资源质量,但长期以来,作为监测结果的《长江水资源质量公报》一直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现在,为了满足社会各界了解长江水资源质量状况的迫切需求,增强舆论监督力度,增强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决定从2002年1月起,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报》将公布长江流域(不含太湖地区)及西南诸河重要水域的水质状况,省界河段水质状况,巢湖、滇池水质状况,部分重点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重要水事以及水质评价方法、标准与项目等内容。 据了解,对长江流域内15个省(市、自治区)25条河流、35个省界水体水质的监测表明:2000年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百分率为35%至51%,而1999年这一指标为是31%至46%,治理长江水污染已刻不容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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